兩年,不長的日子,也終於走到現在,關係,劃下句點...


我也有這一天,直到你跟我說,我們早就分手時,我才驚覺,原來這半年來,是我在自做多情。上次提分手,是我,我說,不要再在一起,因為距離超越愛情,與其尋不著未來,不如先暫停。
你沒說答應,你說,尊重我的決定??這算...結束嗎?
我要你接下來一個月不要再call我了,讓我們冷靜一下,但你還是call了,至此,這段似乎快被冰凍的愛情,開始從冰點回溫。
卻在五個月後,我接到女孩的訊息,問我為什麼半夜要打電話找你。她問,你有新女友了,我不知道嗎?她問,我剛剛call你,是要分手嗎?
很好,傻傻的我從來不知道,過去幾個月的電話中,你沒有說過你認識了新女孩,原來你們上個月就在一起,原來你跟大家說,半年前就分手,原來我自以為愛情已經解凍,原來都是我一廂情願。
你的女孩,在向我示威,紐約凌晨3點,你睡在她旁邊。不用緊張,我現在的戰鬥力等於零,何況遠水救不了近火,往事只能追味。
女孩很奇怪,她說如果我想你回來,她願意放棄他,因為她不愛他,我很生氣,愛一個人,不會輕易放棄,"佔有"總是在愛情中縈繞心頭,我以為這是愛情的基礎。
你的女孩,愛你嗎?你該問問她?而不是由她,來逼問我。
我是否還愛你,已經不是重點了,這段感情的句點,我們已經下在不同的地方,我下錯了!終於也走到結束這一天,卻沒想到是這種方式收場,無疑給我自己一個大巴掌,沉痛地擊醒我。
終於體會到背叛的滋味,在我23歲,那一年。





醒醒吧..愛作夢的女孩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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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dyang1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