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總是要被'強迫',才能留下一點記憶。

為何這麼說呢?這兩天從Facebook連到景美儀隊社團,想起當年參加儀隊是被逼的,當時還曾經為了逃離儀隊的招生,故意去參加合唱團,結果因為身高的關係,還是被強制列在訓練名單內。
景儀34屆隊長旗官合照(最敬愛的學姊們)
還記得當年剛開始參加儀隊訓練,一共分四區共約100多名高一新生,為了訓練這群龐大的學妹群,總共有一名總隊長和四名分區隊長,當大夥頂著烈日練習木槍時,後頭五位隊長便用極其嚴厲凶狠的訓話調教我們這群不受教的學妹。每當隊長開始罵:「動什麼動,風吹就動!」或是「連站都不會站,槍也拿不好」,初期還覺得有趣好笑(長這麼大還沒被別人這樣唬過!),轉變到後來聽到學姊罵真的開始恐懼發抖,每每練習後滿臉布滿淚水和汗水,再加上背景音樂又是殘酷擂台的獅吼,僅僅15歲的身軀在操場上真顯得搖搖欲墜。

經過幾次週訓之後,漸漸開始適應這種「非人道」受訓,也知道再逃也逃不了,與其總是感覺痛苦被虐到不如坦然的接受,尤其看到高二學姊英勇的出隊實況,精湛的槍法和整齊一至的步伐,總是另小學妹們羨慕與尖叫不已,終於開始把儀隊視為光榮象徵,努力練習立正和槍法,儀隊便成為小小高中儀隊女生除了唸書以外,最重要的第二生活重心。

想像中,高中生不是應該男男女女在校園嘻鬧怒罵或是像美國 高中校園有火辣的啦啦隊圍觀一堆花痴男學生,又或是高中帥氣英姿男籃隊旁圍觀一群花痴女學生嗎?不,在景儀可不是這樣。走近景美大門右方的椰林,便是置放練習木槍所在地,在數十顆椰林樹下,不是坐臥著文弱唸書的黃衫女生,而是揮汗練槍的剽悍女俠客,這種景象大概除了有儀隊的女子高中外,難得出現的畫面。

在200多個苦練的日子過後,升上高二後,我們便練成能獨當一面表演的學姊!而我,也從原本對於槍法極有興趣的小學妹,被選為國旗官。說實話,身為儀隊的一份 子,拿槍是無上光榮,拿旗子,好聽一點是儀隊的門面,事實上是,練旗絕對比練槍無聊一百倍。儀隊是100多個個體組成,平時各自練習,然後組成完整隊 伍;旗官卻相反,平時5個身體就要融合成為1個,抬腳、震動、步伐快慢都要練成5合1的神功,表演才會好看,槍對一整組表演下來十數套槍法耍得精采飛揚,旗官呢?除了抬正步向前走右轉後轉之外,就是站在場後動也不動的舉旗立正,想當然爾,這樣幾個動作卻要練習一整年,是多麼的累人與無聊。

旗官隨時要維持儀隊的形象,平常必須維持美美的很有氣質的樣子,就像槍隊要注重自己的衣著和形象,把衣服完全紮進裙子,頭髮也盡量維持乾淨俐落的短髮,否則在烈日 下狂曬又披頭散髮,應該會熱死。我們當然也很羨慕其他同學可以在衣著和髮型上大作文章,下課可以任意在走廊上嘻鬧奔跑,畢竟這才是年輕女生最原始的本性,可是在儀隊旗官的榮譽壓力下,我曾被學姊們嚴格規定要減肥、每天最多只能去一次福利社、走在路上不能邊走邊聊天、如果是跟旗官同伴一起行走就要肩並肩...種種特殊的異像都不太合乎一位正常高中生該有的行為,...話說到此,當時所有的一切,就像是自願被虐狂般,喊苦卻又有點驕傲,每當練習貼壁練到腰酸背痛、練習踢正步練到左膝蓋韌帶受傷、被學姊罵到流淚時,想到這些小小的驕傲感,馬上就重回自信。

過了這幾些年,儀隊夥伴各自上大學、出社會,幾位學姊妹們有的當了大明星、有的結婚生子,儘管各自的生活都不再像從前那般有交集,但唯一不變的是,腦海中 那片操場上操槍舉旗的日子,總是無法莫滅的回憶。

謝謝那份儀隊名單,始終沒把我剔除;
謝謝一起練習的槍隊夥伴,有你們才有旗官表演的機會,
當然最感謝的永遠是頂著太陽陪伴我們練習的教練把拔。

2010 寫給景美儀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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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dyang10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